关于2019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基础部  发布时间:2019-01-09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寒期前,各单位对所属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查;校区将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增强各类实验人员防范意识和责任心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实验室水、电、气等环境设施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单位,要有妥善保管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关闭照明、关闭水电源、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漏等工作。

、假期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实行采取报备制,要将实验时间、实验内容、参与人员等信息由本单位汇总后报教务办公室备案。实验室负责人要对参与实验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校区将不定期检查。

五、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各单位自查时间:2019110之前

校区检查时间:2019110-118日;

请有实验任务的单位于2019110日前将《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发送至邮箱:76887091@qq.com,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15办公室。

联系人:童晨联系电话:3831359



              教务办公室

                              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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