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拟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进行教学质量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基础部  发布时间:2017-09-14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试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6148号),学校将对拟申报教学教研类、教学科研类教授、副教授的教师进行教学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申报教学教研类、教学科研类教授、副教授的教师,教学应符合学校“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要求并进行教学效果考核;申报科学研究类教授、副教授承担教学任务的,也要进行教学效果考核。同时,对于申报教学教研类教授、副教授的教师,还要进行教学过程考核。

2.  请相关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评聘教师系列高级职务教学考核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各单位收齐汇总后,将《考核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和《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于2017年9月15日前交至教务办公室(行政楼215,电话3831359,电子邮箱391587889@qq.com)。

3.  教学效果及教学过程考核由校本科教学督导组通过听课、查阅教学资料等方式进行。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时交表,以便校督导组安排进行听课。写明正确开课周次、教室,注意区分敬亭学堂和新安学堂,填报信息不准确将造成督导组无法听课

4.  任课教师不允许私自调课,尤其是此次申请听课的教师,如需调课,必须到教务办公室113室办理手续、215室备案,以便及时通知督导组。


教务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评聘教师系列高级职务教学考核申请表》.doc

附件2:《各单位申报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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