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安徽省教育厅发布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见附件1)。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专业建设类 1.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二)课程建设类 2.精品共享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3.智慧课堂试点。 4.规划教材。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5.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6.教学成果奖(含竞赛转评类)。 7.教学团队。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8.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9.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五)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另行安排) 1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2017年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按照“学校评审推荐、省级整体审核”的程序进行立项。因教育厅对我校申报的质量工程项目不再进行资金资助,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需学校自行解决,具体建设经费由学校统筹落实。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和研究学校当前的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2. 对于《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jwbjxb.hfut.edu.cn/2017/0704/c1872a63739/page.htm) 中已包含的项目类型,无须再次申报,学校将根据校级评审结果,组织推荐申报2017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3.聚焦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最新政策,安徽省教育厅对2017年度质量工程的项目类别进行调整,新设了智慧课堂试点项目、规划教材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其中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不再单独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在各校申报的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遴选部分项目予以立项。对于《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未包含的项目类型(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智慧课堂试点项目、规划教材、重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学成果奖(含竞赛转评类)),各学院紧扣学院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质量建设需要,做好顶层设计,统筹确定项目申报内容。项目申报详细事项和要求请参照《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各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为了规范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每个申报项目都须填写《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见附件4),作为申报材料之一提交。 4.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为方便申报和管理,学校组织开发了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自2017年12月15日起,各位老师可以注册登录“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具体地址为: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59。各学院需在系统中对学院所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后,排序上报(每个项目的推荐排序是在学院申报所有项目中的总序)。(注:学院管理员账号如没有,可以与教学办联系,个人账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有问题,请与学院管理员联系)。各学院应参照《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5)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各位老师在学校系统注册并完成申报后,无需再到安徽省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申报,后续材料报送和上传教务部将统一完成。 2.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18:00,之后系统将关闭申报功能。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1月2日。所有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单位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一份,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学部。 其中教学成果奖(竞赛转评类)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行政4号楼308,联系人:程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62901107。 其余类型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学办,行政楼2号楼211室,联系人:胡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2902981。 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
教务部教学办公室、教务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2a0c0582-a507-425b-a165-fa487cb9a371.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