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2017年宣城校区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人:基础部  发布时间:2017-11-23   浏览次数:

宣城校区各单位:

2017年,在学校党委、校区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校区各级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依法开展工作,在推动校区建设、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丰富校园文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总结经验,促进工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校区工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来宣城校区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岗工会会员;

2、自觉维护学校、宣城校区稳定和发展,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

3、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专长。

5、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群众中有威信。

6、一年内未受到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和党内各类处分。

二、评选数量

校区评选20人。各单位可推荐2名候选人(一名在本单位另一名在宣城校区范围内推选)。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填写申报表、自行申报,各单位汇总;

2、各单位审核,确定推荐人选,提交校区工会;

3、校区工会汇总、审议,报校区管委会后公示;

4、公示无异议,给予表彰。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2、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被推荐人要自下而上产生,群众公认。

320171120日前,各单位将《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321办公室王君玲老师;电子版同时发送给王君玲老师。


宣城校区工会委员会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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