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简称《集中采购目录》)和《合肥工业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文件要求,为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政策,现就学校行政办公设备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政办公设备政府批量集中采购货物范围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复印机。 二、行政办公经费、常规定额经费、后勤保障等经费购置行政办公设备,均应执行政府集中采购(采购与教学科研活动相关的科研仪器设备除外)。采购上述范围内行政办公设备均应上报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执行政府批量集中采购方式。 三、申报流程 1、在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中填写《采购申请表》。 2、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行政办公设备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申报信息统计表》(简称《办公设备政府集采申报统计表》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填写《采购申请表》时,上述各品目办公设备的预算及配置可参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批量集中采购品目配置参考标准》(详见附件2)。 2、《办公设备政府集采申报统计表》须在3月7日前返回,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行政2号楼108办公室,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24006400@qq.com(联系人:施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718、62901760)。 3、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周期约为3-6个月,各单位应充分考虑全年使用需求,按实申报采购计划。 4、各单位购置《集中采购目录》中其它行政办公设备,如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扫描仪等,应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16-2017年电子卖场进行采购,即《采购申请表》中批复的“电子商城”采购方式。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基础部 2017年3月3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行政办公设备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申报信息统计表 .xls 附件2 批量集中采购品目配置参考标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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