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基础部  发布时间:2016-05-1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全校形成岗位学雷峰,行业树新风的新气象,发挥青年集体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文明和谐校园,参照《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启动2016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创建和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

1、创建申报条件

创建单位须是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的集体。成员在3人以上(含3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且负责人中至少有1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评选标准

(1)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

(2)能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制定详细的创建规划、明确的创建目标、细化的创建标准,措施有力,责任到人;积极争取单位领导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支持;

(3)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明意识;深刻理解“青年文明号”的含义,树立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意识;重视理论学习,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党、团员意识,在工作和活动中发挥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得到本部门党政领导的肯定,受到服务对象的赞誉。

3、校团委审核

校团委将组织对申请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青年集体进行审核,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列入创建计划。

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附件1),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包括集体事迹、创建目标、创建方案等),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至校团委。

二、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复核

1、复核对象

2014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2015年度列入“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的集体(附件2)。

2、复核内容

1)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不低于60%;负责人中至少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集体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不高于50%

(2)是否建立了考核管理激励运行机制;

(3)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创建目标的完成情况。

3、复核方式

此次复核采取检查总结材料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核合格的单位,校团委将予以命名为“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

复核集体须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复核申报表》(附件3)提交2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至校区团委。

联系人:吴志鸽联系电话:3831349  E-mail:xctw@hfut.edu.cn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委员会

2016年5月14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2014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2015年度创建计划集体名单.doc.doc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复核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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