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全校形成“岗位学雷峰,行业树新风”的新气象,发挥青年集体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文明和谐校园,参照《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启动2016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创建和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 1、创建申报条件 创建单位须是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的集体。成员在3人以上(含3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且负责人中至少有1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评选标准 (1)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 (2)能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制定详细的创建规划、明确的创建目标、细化的创建标准,措施有力,责任到人;积极争取单位领导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支持; (3)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明意识;深刻理解“青年文明号”的含义,树立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意识;重视理论学习,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党、团员意识,在工作和活动中发挥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得到本部门党政领导的肯定,受到服务对象的赞誉。 3、校团委审核 校团委将组织对申请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青年集体进行审核,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列入创建计划。 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附件1),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包括集体事迹、创建目标、创建方案等),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至校团委。 二、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复核 1、复核对象 2014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2015年度列入“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的集体(附件2)。 2、复核内容 (1)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不低于60%;负责人中至少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集体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不高于50%; (2)是否建立了考核管理激励运行机制; (3)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创建目标的完成情况。 3、复核方式 此次复核采取检查总结材料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核合格的单位,校团委将予以命名为“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 复核集体须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复核申报表》(附件3)提交2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至校区团委。 联系人:吴志鸽联系电话:3831349 E-mail:xctw@hfut.edu.cn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委员会 2016年5月14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2014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2015年度创建计划集体名单.doc.doc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复核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