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
发布人:基础部  发布时间:2016-03-22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教政法【2016】7号),充分认识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修订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提高学校依法办学、依规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帮助广大教职员工树立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新理念,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现将我校学习贯彻《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与依法治教,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能力。

  通过深入、系统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修养、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遵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内聚力量,外树形象,为推进拥有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的高水平大学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具体举措

  1.认真组织学习、研讨

  各基层党委要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全文,原原本本学习法律文本各条款;学习内容安排上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纳入学习安排,将两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相结合;在学习的基础上,联系单位实际和师生员工思想实际,组织专题研讨。教职工集中学习时间放在双周三下午进行,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两单元,由所在单位党支部负责组织。

  2.邀请专家解读辅导

  学校将邀请法律专家来校举办辅导讲座,解读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帮助广大教师了解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基本要求,深入领会两部法律中有关办学方针、教育基本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和规范。

  3.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学校宣传部门将在《合肥工大报》、校园网和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刊登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学校新闻文化网、广播台、电视台,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开辟学习、宣传专栏,报道我校师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新做法、新经验,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4.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与规定

  学校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及时梳理和修订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6月1日前,废除与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不一致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创新符合法律规范的政策体系,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尊重教师和学生的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委要站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高度,高度重视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详尽的实施细则,精心组织落实,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学习实效。

  2.学好是基础,实施好是关键

  学习研讨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是今年学校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合肥工业大学七五普法规划”。在学习好、宣传好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基础上,切实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推进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更为关键。教师要做遵纪守法的楷模,学生要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3.总结经验促进提高

  各基层党委要为本单位的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提供有效指导,发放相关学习资料,组织师生开展活动。各单位要善于总结学习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学习中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将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以书面形式报送宣传部。请各单位将学习安排计划于2016年3月30日前交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苏宁。电话:62901257,邮箱:lsuning@sina.com或xcbsxjy@163.com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6年3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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