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专项资助基金实施办法》和《合肥工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获得博士学位的我校教师及科研人员由学校资助每人2万元,符合条件且未获资助的老师享受该项基金政策,详细申报办法见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15年度下半年校博士学位专项资助基金申报的通知”( http://news.hfut.edu.cn/show-2-28285-1.html)。 请校区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在9月23日17时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到宣城研究院(行政楼318办公室),由研究院统一办理。 联系人:岳峰 边会喜 联系电话:0551-62901115(合肥校区) 联系人:黎成英 联系电话:0563-3831236(宣城校区) 宣城研究院 2015年9月17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人员专项基金申请表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人员专项资助基金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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