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通知》(合工大[2015]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制订学习计划,安排专门时间,至少三次集中组织学习《论述摘编》及党中央各项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教师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校区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要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精神,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结合本职工作,深入思考加强党的建设、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转变作风等方面重大问题,并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心得体会。 二、工作安排 各单位于4月23前将学习贯彻《论述摘编》精神情况报告交组织人事办公室;各中层领导干部于4月24日前将心得体会交组织人事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xczz@hfut.edu.cn) 校纪委将会同校组织部对此次学习活动作为廉政档案、领导干部的考察和年底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党支部、中层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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